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服务型制造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的行动方案》(浙经信服务〔2019〕117号)的要求,根据工信部的统一部署,在总结前五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22年度服务型制造示范创建工作,即第六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创建和第四批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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