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信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培育发展制造业“云上企业”促进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意见》(浙数办〔2021〕12号)精神,切实提升企业用云成效、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根据《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第二批制造业“云上企业”及市县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通知》(浙经信云计算便函〔2022〕92号)要求,在企业申报、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和各市经信局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浙江省第二批制造业“云上企业”名单,现予以公布。
请各地经信部门、各相关企业以公示企业为引领,抓好典型示范,积极推动企业上云用云,加快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