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首批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工作试点县(市、区)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81号),充分发挥国家标准引领作用,加快提升企业数据管理能力,打造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升级版,加快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前期我厅组织开展省级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工作区域试点申报,在县(市、区)积极报名的基础上,经组织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确定余杭、海曙等11个县(市、区)为浙江省首批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工作试点县(市、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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