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结果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通知》(浙经信服务〔2023〕156号)和《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浙经信服务〔2013〕215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请、所在地经信局初审、专家评审和公示,决定认定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等54家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杭州汉品工业设计有限公司等9家工业设计企业为2023年度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第七批)(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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