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办发[2018]17号
一、政策要点:
(1)年度新增企业:年度新增企业在首次升规上限并持续申报税收满一年以后给予奖励2万元。
(2)月度新增企业:月度新增企业在首次升规上限并持续申报税收满一年以后给予奖励4万元。
二、政策解读
(1)年度新增企业:年度新增企业在首次升规上限并持续申报税收满一年以后给予奖励2万元。 (2)月度新增企业:月度新增企业在首次升规上限并持续申报税收满一年以后给予奖励4万元。
支持对象:服务业企业
执行期限:自2021-04-23起至2021-04-23
责任部门:衢州市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处室:服务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70-4035977
办理流程:1、接到服务业发展中心推送的申报条件提示信息。 2、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江山市现代服务业财政补助奖励资金审核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