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 2020〕38号
政策要点:
对新增“小升规”企业自升规当年起连续3年按地方财政贡献新增部分的额度给予奖励。
政策解读:
对新增“小升规”企业自升规当年起连续3年按地方财政贡献(指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产生的地方财政贡献)新增部分的额度(以升规前一年为基数,如企业升规前一年地方财政贡献为负数,视作基数为零) 给予奖励,单个企业一年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对象:2018-2020年新增“小升规”企业
执行期限:自2021-02-25起至2022-12-31
责任部门:绍兴市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部门:教育体育局 公安局 财政局 商务局 应急管理局 金融工作办公室 统计局 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浙江省税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科
联系电话:0575-87012119
办理流程:
1.打开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zj87.jxt.zj.gov.cn:8084/zlzq/citySite/views/policy/benefit/detail.html?id=20528&cityId=330600&countyId=330681),登陆企业码法人账号,在线填写并提交奖补申请表和真实性承诺书盖章扫描件。
2.查看审核、公示进展情况。
3.企业确认按提供的基本户账户收到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