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2020〕23 号
政策要点:
当年获评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园区的,分别给予园区管理机构 100 万元、50 万元、30 万元的奖励。
政策解读:
加快小微平台建设,当年获评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园区的,分别给予园区管理机构 100 万元、50 万元、30 万元的奖励。
支持对象:三星级(含)以上小微企业园
执行期限:自2021-02-25起至2022-12-31
责任部门:绍兴市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部门:应急管理局 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科
联系电话:0575-87012119
办理流程:
1、登陆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zj87.jxt.zj.gov.cn:8084/zlzq/citySite/views/policy/benefit/detail.html?id=20551&cityId=330600&countyId=330681),登录企业码法人账号,在线填写并提交星级园区奖励申报表、真实性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2、查看审核、公示进展情况。
3、企业确认按提供的基本户账户收到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