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环发资金办〔2021〕1号
政策要点:
一、申报项目类别
1. 生态和绿色系列创建项目。
2. 工业污染防治项目。
3. 流域、区域污染防治项目。
4. 服装箱包边角料处置项目。
5. 服装箱包边角料应急处置项目。
6.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7. 第三方污染治理项目。
8. 绿色保险项目。
9. LDAR体系建设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单位)请登录平湖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20.191.221.69/)进行申报(详见申报用户操作手册)。企业(单位)网上申报成功后,请打印申报表并附相关资料(按申报说明)送所在镇街道环保办,镇街道初审通过后统一提交至市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一式两份)。
支持对象:符合上述补助政策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执行期限:自2021-03-01起至2021-04-09
责任部门:嘉兴市平湖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处室:生态环境分局综合生态科
联系电话:85061506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批—办结—送达
(一)申请单位向所在镇街道环保办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网上申报;
(二)平湖市生态环境分局收到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现场查验和审批工作;对材料不齐全、不规范或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材料修改或作出不予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