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宁市支持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意见(2019年修订)的通知2020-09-22 来源: 市经信厅

海政发〔2019〕42号

 

政策要点

根据企业上云年度计划,按上云项目的质量与数量,给予具有相关服务资质的我市云平台服务商或云应用服务商相应的财政奖励扶持。

 

政策解读

云平台服务商或云应用服务商自主申报,经第三方和部门综合评审后,并完成下达目标任务,结合上云质量与数量,分别给予20万元、18万元、15万元奖励。对依托产业集群,推进行业整体上云的云平台服务商或云应用服务商,每新增10家行业本地上云企业奖励10万元(10万元起奖),最高给予不超200万元的奖励。

 

支持对象云平台服务商或云应用服务商

 

执行期限自2020-01-01起

 

责任部门嘉兴市海宁市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7288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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