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美丽经济建设的若干意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2020-09-15 来源: 农业农村局和水利局

玉政发〔2020〕26号

 

政策要点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助。

 

政策解读

鼓励和支持发展仓储保鲜、分级包装、预冷速冻等农产品初加工,集中规划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划出部分小微园区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在省级现代农业园区范畴内(不含渔业项目),新建加工厂房兴办农产品加工业,建筑面积2000㎡以上的,按最高50元/㎡的标准给予生产企业一次性补助;对投资50万元以上的新建农(副)产品加工项目按不超过其设备购置额的25%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对投资3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专用冷库及相应冷链配套设施,按不超过其总投资的4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70万元。

 

支持对象农业加工企业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现场查验—审批—联席会议—立项通过—开始实施(按要求在当年规定时间内完成)—验收—联席会议—资金拨付

 

责任部门台州市玉环市农业农村局和水利局

责任处室农业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0576-87221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