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委、省农业厅、省旅游局,杭州、温州、湖州、嘉兴、金华、台州市经合办,绍兴市农办,四川省浙江商会:
为落实浙川两省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推进我省与四川藏区的东西扶贫协作工作,我办拟与省经信委联合组织我省有关企业赴四川考察。为确保考察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
定于9月26日—30日(具体出发时间、航班另行通知)
二、参加人员
各省级有关单位1—2人,各有关市经合办(农办)1人;每家企业1-2人。
三、参加企业
(一)省级有关单位拟邀请企业:1、涉及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物等新兴产业企业,重点对接成都—阿坝州工业园区、德阳—阿坝州工业园区(由省经信委负责组织15—20家企业);2、涉及食用菌、中药材、牦牛奶、青稞、葡萄加工和开发利用,林果、蔬菜冷链物流,农超对接,农村电子商务等企业,重点对接红原、阿坝、松潘、汶川、茂县等县(由省农业厅负责组织5家企业);3、涉及旅游、少数民族文化项目、古城开发,农家乐、牧家乐投资等企业,重点考察九寨沟、茂县、松潘等县(由省旅游局负责组织3家企业);4、有意向赴阿坝州投资开发以上项目的在川浙商(由四川省浙江商会负责组织5—10家企业)。
(二)各有关市根据对口县的产业特点,每个市组织有实力、有合作意向的企业2-3家。
四、其他事项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考察活动,安排专门人员落实赴川考察企业,考察情况和合作成果将报省领导,并列入浙川两省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二)各有关单位于9月10日前将参加人员和企业名单报省发改委和省经信委。(省发改委联系人:潘克松,0571-81050552,13858166779,传真:0571-87052493;省经信委联系人:朱伟华,0571-87052859,13600513297,传真:0571-87058346)浙江省浙商经济发展中心报名电话:0571-81050338 联系人:郑仁春秘书长
附件:参加人员和参加企业名单回执
浙江省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
附件
参加人员和参加企业名单回执
一、参加人员回执
姓 名 |
性别 |
单 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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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加企业回执
企业名称 |
业务内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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