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高校、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37号)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专利技术成果与产业发展的转化融合,经研究,现就组织开展专利及技术创新成果精准对接活动(以下简称“对接活动”)通知如下:
一、各市经信局会同市场监管局,组织所在市的“浙江制造”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以下简称“核心区协同区”,名单见附件1)开展与高校、科研机构(名单见附件2、3,具体联系方式另发)的对接活动。力争2025年底前,各核心区、协同区以单独或相近同类联合举办的方式,至少开展一次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线下对接活动。
二、各市经信局组织核心区协同区的经信部门排摸企业需求,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业基础再造(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方面发现一批技术短板和合作需求,为对接活动及专利产业化夯实基础。
三、省教育厅根据高校学科建设和研发情况,支持相关学校参加对接活动。各有关高校,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载体,要结合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重大战略需求以及企业面临的“卡脖子”技术需求,积极派出团队参加对接活动。高校及科研机构可采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方式,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专利及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模式,提高转化成效。
四、各市市场监管局加强与经信局的协同,围绕核心区协同区内产业集群规划、重大项目等,开展专利导航,强化产业发展方向、定位、路径分析;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和公开实施,积极盘活高校院所高价值专利,分级分类建立本地产业专利池,依托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开展专利池运营,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和推广,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
五、2024年至2025年期间,各市经信局负责指导并督促核心区协同区的经信部门制定对接活动方案,每年2月底前汇总上报全市当年的活动计划。各市经信局、各有关高校和制造业创新中心于每年11月底前将对接活动执行情况报送省经信厅、省教育厅和省市场监管局。
六、各市经信局、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宣传引导和经验总结,及时发布对接活动中出现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专利转化运用的良好氛围。
附件:1.“浙江制造”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名单.pdf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