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3—2025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调整及增补结果的通知2024-01-18 来源: 浙江省财政厅

浙财预执〔2024〕4号

 

各有关金融机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组建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预执〔2023〕55号)以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增补2023—2025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的通知》(浙财预执〔2023〕56号)有关规定,对2023—2025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进行了调整,并按综合评分及排名情况进行了增补。调整增补后,2023—2025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共66家(详见附件),其中主承销商16家、一般承销商50家。

请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前与浙江省财政厅签订承销协议。望认真履行协议,做好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工作。

附件:2023—2025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名单

 

浙江省财政厅  

2024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2025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主承销商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般承销商


17.国家开发银行

4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7.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9.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5.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2.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9.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9.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1.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

6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