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省化工园区复核认定(第四批)通过名单的通知2023-10-23 来源: 浙江省人民政府

各市经信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建设局(委)、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


根据《关于开展化工园区复评和扩园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2〕124 号)要求,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组织开展了化工园区复核和扩园工作,经认定,萧山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化工园区等 5 家园区符合化工园区复核认定要求,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请各单位根据《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浙经信材料〔2020〕101号)和《关于实施化工园区改造提升推动园区规范发展》(浙经信材料〔2021〕77号)等文件要求,依据职能负责化工园区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化工园区管理机构统筹管理化工园区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我省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3 年浙江省化工园区复核认定(第四批)通过名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0月7日


附件

2023年浙江省化工园区复核认定(第四批)通过名单

序号

地区

园区名称

园区总面积(公顷)

备注(原园区名称)

1

杭州市

萧山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化工园区

1173.63

萧山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2

嘉兴市

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石化产业园

742.21


3

海盐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及化工园区

326.94


4

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

811.85


5

台州市

椒江经济开发区医化园区

326.96

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椒江区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