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局:
根据《浙江省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评选暂行办法》规定,经省荣誉办批复同意,我厅评选出2022年度“浙江省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20家和“成绩突出个人”28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希望标杆企业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优化企业管理体系,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企业管理模式和管理经验,提升管理成效。各市要组织企业对标先进,持续提高企业管理能力,促进企业提质增效,为高水平建设“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制造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2022年度“浙江省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和“成绩突出个人”名单.doc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