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浙江赛区暨“浙江好项目”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2022-06-10 来源: 省经信厅

各市经信局、财政局(宁波不发):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2〕108号),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挖掘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浙江好项目”,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将共同组织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浙江赛区暨“浙江好项目”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重点发掘和培育一批高质量项目和优秀团队,争取有更多“浙江好项目”入围全国奖项,不断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助力制造强省和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注入新活力。


二、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共同主办,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省中小企业协会、各市经信局、各市财政局等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大赛宣传策划、建立网络报名平台和项目库、聘请专业投资机构和创业导师、组建项目评审委员会、指导和帮助各地办好选拔赛、组织举办全省总决赛等工作。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浙江广电集团(电视经济生活频道、广播经济频道)、各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平台)等协办单位立足自身优势为大赛提供支持保障。

大赛分区域赛、专题赛和全省总决赛,区域赛和专题赛产生的优胜项目和团队进入全省总决赛。各地经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当地区域赛项目选拔推荐的组织实施工作,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负责浙大创客组专题赛项目选拔推荐的组织实施工作,省中小企业协会负责协会专题赛项目选拔推荐的组织实施工作。

鼓励各地动员龙头企业参与承办赛道赛,发挥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带动作用。赛道赛应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全链条相关领域,包括产业链发展基础性通用性的“卡脖子”前沿技术研发、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关键核心零部件生产、新材料研制、关键核心工艺和基础软件、工具研发、算法模型以及特定应用场景创新解决方案等,采取定向、定类、直接命题等方式设计“题目”,面向中小企业和创客团队广泛征集“答案”。赛事赛程、答题评审、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由赛道赛举办单位自行确定。


三、有关要求

(一)做好参赛项目征集。项目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领域。着力发掘和推荐本地区、本领域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参赛,积极动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首台(套)企业等优质企业和创业创新团队,原则上各地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参赛率不低于10%。请各地在开发区、高新区、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园等各类园区平台以及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范围内做好大赛宣传、项目征集、报名推荐等工作,原则上做到国家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项目路演全覆盖。

(二)加强部门工作协同。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共同推动大赛顺利组织举办。经信部门做好牵头发动和具体实施工作,推荐优秀项目在小微企业园、特色小镇等园区落户并给予政策支持。在参赛项目的征集、辅导、评审等阶段,各地财政部门可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并组织当地政府产业基金及参股子基金的运营机构主动参与,积极对接大赛遴选出的好项目。

(三)加强大赛宣传力度。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及本系统各类宣传渠道,做好大赛的宣传发动工作,为赛事举办营造良好氛围。对大赛举办期间的各项活动、比赛中的优秀“双创”项目和“双创”典型案例给予重点宣传报道。

(四)加强项目跟踪服务。依托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企业码),跟踪获奖项目落地情况,定期汇总分析。积极协调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小微企业园做好项目落地、入园、孵化服务。加强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协办金融机构的合作,为获奖项目提供专项金融服务。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在浙子基金及各地政府产业基金的引领作用,集聚优秀投资机构,常态化开展投融资对接服务。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作用,为参赛项目提供全方位服务。对符合各层级“专精特新”企业条件的项目,优先推荐并享受相关政策。


四、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

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秦春林 0571-85154906

省经信厅企业服务处 张余宽 0571-87059132

(二)大赛官网 

https://zj87.jxt.zj.gov.cn/


附件:第七届“创客中国”浙江赛区暨“浙江好项目”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22年6月7日

附件

第七届“创客中国”浙江赛区暨“浙江好项目”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名称

第七届“创客中国”浙江赛区暨“浙江好项目” 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二、大赛主题

围绕产业链  部署创新链  配置资金链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主办单位: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承办单位: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浙江省中小企业协会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各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

                 浙江广电集团电视经济生活频道

                 浙江广电集团广播经济频道

                 各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平台)


四、项目征集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 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领域,重点突出关键核心技术、关键工艺、关键设备、关键产品的创新项目。


五、参赛条件

大赛按照企业组和创客组进行比赛。往届大赛总决赛已获得名次的项目和团队不再参加本届大赛。

(一)企业组

1.在浙江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六、赛程安排

(一)项目征集

时间:7月15日前

自主报名:参赛企业和团队登录大赛官网统一注册报名(大赛唯一报名通道:https://zj87.jxt.zj.gov.cn/),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及推荐单位。未注册登记的参赛企业和团队不得参加大赛。

项目推荐报名:各类小微企业园、特色小镇、高校和科研院所、投融资及金融机构均可推荐报名,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及推荐单位和有关证明。请各地积极发动各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首台(套)企业等优质企业参赛。鼓励各市对本届大赛做出杰出贡献的推荐单位予以表彰。

服务机构报名:政府产业基金管理机构、有意愿的投融资机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园等通过大赛官网“服务机构报名”处报名,发挥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优势,促进产融对接、孵化落地和成果转化。

(二)区域赛

时间:7月25日前

各设区市组织举办市级赛事,赛事赛程、专家评审、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由承办单位自行确定。鼓励各设区市联动当地小微企业园开展大赛落地、项目推荐等工作。各设区市根据评审规则和流程组织“浙江好项目”创新创业大赛的本地区赛事,并于7月25日前向省大赛组委会推荐报送10个优秀参赛项目(可包含企业组和创客组项目),推荐报送项目信息需与官网报名信息一致,且一经报送无法修改,每个报送的项目附8分钟路演视频介绍。

(三)专题赛

时间:7月25日前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省中小企业协会分别承办浙大创客组专题赛、协会专题赛,赛事赛程、报名方式、专家评审、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由承办单位自行确定。承办方根据评审规则和流程组织专题赛,并于7月25日前将专题赛参赛项目导入全省项目库,向省大赛组委会推荐报送10个优秀参赛项目,每个推荐的项目附加8分钟路演视频介绍。

(四)省级评审

时间:8月上旬

根据初赛和项目推荐,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兼顾特色优势和行业分布,产生30个左右项目进入全省总决赛入围名单。

(五)尽职调查

时间:8月中旬

大赛组委会对入围项目进行实地走访、项目审查、现场辅导,确认项目真实性。不接受尽职调查的项目和团队不得进入省级总决赛。存在真实性问题的项目将被淘汰,从备选项目中进行递补审查。通过尽职调查,产生最终进入总决赛的30个强项目。

(六)全省总决赛

时间:8月下旬

全省总决赛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分为现场演示、答辩、评委当场亮分三个环节。设置创客组和企业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予以奖励,获奖创客组项目的团队需在决赛结束后60日内在浙江省完成工商注册,否则视为自行放弃奖金。大赛设置优秀组织奖等奖项,对大赛组织实施和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创业导师予以表彰。

(七)全国总决赛

时间:10月底-11月初(具体待定)

根据“创客中国”赛事推荐、评比、评审流程,推荐“浙江好项目”总决赛优秀项目,参加第七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全国总决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可获得相应的奖金和证书。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经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大赛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要将大赛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活动开展,确定专人负责活动组织协调,确保完成各项活动。

(二)扩大活动宣传。各地要根据赛事安排统筹做好宣传。特别是在项目征集、初赛、决赛等关键节点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短视频新媒体、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企业码)及本系统各类宣传推送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扩大赛事影响力。对优秀“双创”项目和典型案例给予重点宣传报道,并持续跟踪服务。

(三)做好配套活动。组织项目对接、创业培训、股改辅导等大赛配套活动,鼓励创业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并提供专业服务。

(四)定位公益活动。本次大赛活动不得向参赛企业、团队收取报名费用。各地大赛活动经费由当地大赛组委会负责解决。

(五)做好赛事总结。赛事举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于赛事结束15天内,将赛事总结报送省大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