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经信局、统计局,省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讲话和对浙江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高水平推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三区三中心”建设,全面反映全省各地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根据《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省经信厅、省统计局联合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省及各市、县(市、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综合评价工作,形成《2021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报告》,现予发布。
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代章)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统计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