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宁波不发):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决策部署,落实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新智造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培育一批国内先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产业大脑建设试点,促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服务于我省标志性产业链与415产业集群建设,已取得一定建设应用成效,有较大的影响力,有示范和推广价值的工业互联网平台。
2.优先支持2018-2020年度省级工业互联网创建平台(见附件1)。
3.已获得工信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在浙江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三年内未发生安全、违法、环保等方面问题,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2.工业互联网平台应当为行业产业大脑提供数据来源,并按照我省产业大脑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建设,实现平台可互联、数据可贯通、应用可推广。其中,平台与我省第一批行业产业大脑所属行业相近的,到2022年底,应完成与相关行业产业大脑的数据对接打通,并提供专业化应用场景。
3.到2022年底,工业互联网平台连接工业设备数量达到1500台(套)以上,或连接数据采集点数量达到1万以上;开发集成工业APP 30款以上,服务企业50家以上;平台项目总投资达到2500万元以上。
三、申报程序
1.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任务书(附件2),并向所在市、县(市、区)(区指萧山、余杭、富阳、临安、临平、洞头、柯桥、上虞,下同)经信局提交申报材料。
2.地方推荐。请各市、县(市、区)经信局对项目进行审查,经商同级财政部门后,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汇总(附件3),联合行文一式两份于2021年11月23日前分别报送省经信厅和省财政厅。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邮寄至省经信厅产业数字化处(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722室,邮编310007),电子版通过浙政钉发送至颜旭。
四、支持政策
择优遴选一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补助资金从2022年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山区26县的项目。
联系人及电话:省经信厅:颜 旭,18357105557;
艾志成,0571-87056459;
省财政厅:沈少华,0571-87058476。
附件:1.2018-2020年度省级工业互联网创建平台名单(不含宁波).wps
3.2022年度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推荐汇总表.wps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