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第三批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名单的通知2021-07-27 来源: 省发改委

各有关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经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

 

为贯彻实施《浙江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浙委发〔2018〕75号),扎实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在各地自愿申报、各市推荐的基础上,经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成员单位、专家联合评审,同意衢江区盒马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30个单位创建第三批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以下简称示范园)。现将示范园创建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示范园创建方案。各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审核印发各示范园实施方案。各示范园创建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建设,努力将示范园打造成为本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样板。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各市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动态跟踪和宣传推介,指导和督促示范园切实做好创建工作。示范园所在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示范园创建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示范园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三、积极支持示范园建设。各县(市、区)要在不改变资金用途和管理要求的基础上,统筹利用各项涉农资金,支持示范园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示范园及入园优质企业予以必要的信贷支持。要完善示范园用地保障机制,加强产业融合公共服务供给,为示范园建设提供便利条件。

 

四、及时做好阶段性总结工作。2022年年底前,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将对第三批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进行考核认定。各市有关部门、示范园所在县(市、区)政府以及各示范园要及时做好阶段性总结工作,为示范园考核和认定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附件:第三批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名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7月19日

 

 

 

附件

第三批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名单

杭州市(1个)

建德市杨村桥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宁波市(1个)

海曙区古林镇耕读千年-席地千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温州市(4个)

乐清市乐耘谷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瑞安市天井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泰顺县柳峰乡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苍南县马站滨海田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湖州市(3个)

南浔区千金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德清县龙胜龙山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安吉县余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嘉兴市(3个)

嘉兴市秀洲区新塍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海宁市黄湾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桐乡市石门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绍兴市(3个)

柯桥区小舜江(南溪)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上虞区下管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诸暨市禾兮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金华市(5个)

兰溪市马涧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东阳市花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永康市花街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浦江县杭坪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金华开发区禅茶温泉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

衢州市(3个)

衢江区盒马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江山市食用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常山县金色同弓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舟山市(1个)

岱山县岱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台州市(2个)

路桥区金清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天台县现代农业园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丽水市(4个)

龙泉市兰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青田县奇云智竞云谷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庆元县黄田镇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景宁县畲族风情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