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江山市财政局、建设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传统村落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373号),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以及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2025年中央传统村落保护补助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项目代码:10000020Z205110010007),用于支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其中:龙泉市2862万元、江山市2385万元。此项资金作一般性转移支付,纳入2025年度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收入列“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时列报“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预算科目。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拨付使用。
二、请你市尽快对照示范工作有关要求,确定资金安排方案,于12月27日前将资金分配方案报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级将按要求报送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
三、各市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将补助资金分配到项目,督促加快工作实施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加大对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补助资金在规定范围内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于2026年1月底前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报省财政厅、省建设厅。
附件:1.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2025年)(龙泉市)
2.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2025年)(江山市)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