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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面实行工商登记“先照后证”

浙江全面实行工商登记“先照后证”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9-01 浏览量:899

      日前从浙江省工商局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浙江将全面落实工商登记“先照后证”改革。
      据悉,此前国务院公布的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共31项,涉及教育、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卫生计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广电、旅游等11个审批部门。
      对于上述审批事项,自国务院决定发布之日起,浙江省各地工商部门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申请人可以直接申请相关经营范围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后再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各级工商部门将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栏注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需要说明的是,像KTV等娱乐场所经营涉及文化、卫生、消防、环保等多个前置审批部门,31项中将文化和卫生改为后置了,消防、环保还是前置,需要取得消防、环保批准文件后再办理营业执照。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清理审核,目前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共有226项。对于不在31项之内的其他审批项目,如确需急办的,浙江省工商局负责人表示,“可以采取筹建登记的方式,实现企业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对分离。”
      也就是说,尚未取得许可证的申请人,可先行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经营范围为“筹建**项目”的营业执照,取得市场主体资格,以便于开展与筹建有关的开设银行账户、租赁经营场所、兴建厂房、招聘人员等活动,待取得相关许可证件后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同样达到了“先上车,后买票”的效果。
      比如原来办旅行社,要先到旅游局审批,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承诺办证期限在20个工作日,凭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需要22-23个工作日才能拿到营业执照。现在改为“先照后证”了,只需要两三个工作日就可以拿到营业执照了。
      “筹建登记”与“先照后证”的区别,仅在于企业在取得许可证件后需要换发营业执照。“它与先照后证的区别仅在于企业在取得许可证件后需要换发营业执照。”浙江省工商局局长裘东耀同时提醒,无论是先照后证还是筹建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不意味着马上可以从事须经许可的经营活动,取得相关许可证件是从事许可事项经营的前提和必要条件。
      因此,广大消费者和市场主体在与相关企业交易时,不仅要注意查看对方有无载明相关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还要询问了解或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对方是否取得相关许可证件。许可证审批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上述经营项目的,发证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此外,工商部门还将加强与各许可监管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信息告示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10月1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后,企业要按照规定在取得行政许可之日起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许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