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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民营经济32条”有哪些“干货”利好?这场发布会权威解答

浙江“民营经济32条”有哪些“干货”利好?这场发布会权威解答

信息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08 浏览量:471

8月28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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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副秘书长周向军,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杜旭亮,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中毅,省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文杰,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徐国龙,省经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熊伟威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骆莉莉主持。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如何破解民营企业中存在的“不敢投”“不愿投”现象?

杜旭亮介绍,针对当前有的民营企业信心尚未完全恢复的情况,《若干措施》在项目推介、要素保障、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创新举措,着力推动民间资本“愿投”“能投”“敢投”,主要是“三个三”:

梳理三张项目推介清单,为民间资本更好了解和参与重大项目提供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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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清单,主要是列入国家重大战略重大规划的项目、列入省重大投资项目计划中的项目、各地补齐基础设施短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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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清单,主要是属于制造业等相关行业领域,有利于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项目。

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清单,主要是有明确的收费方式,经营收费能够完全覆盖项目建设运营成本、满足合理投资回报的项目。明确“3个70%”的要素保障,为民间资本更有信心提供支撑

发挥省产业基金引领带动作用,支持民营企业拓市场快升级,其中省“4+1”专项基金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

统筹新增建设用地、存量建设用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引导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

统筹用好能耗增量、新增可再生能源抵扣、节能改造、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用能空间等指标,每年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不低于70%。

建立健全三项工作机制,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好服务

民间投资问题收集和推动解决机制,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民间投资问题线索“收集-反馈-解决”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问题反映渠道,推动解决民间投资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民营企业定点联系机制。按照“覆盖主要行业、兼顾大中小型企业”的原则,近期已梳理一批企业,在制定民间投资相关政策时,将通过座谈、调研、服务等方式充分征求意见。

民间投资调度机制。将民间投资工作纳入投资“赛马”,对各地有关工作进展及成效每月调度、每季通报、每年评估,层层压实责任,省市县联动,推动全省民间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民间投资意愿进一步增强、民间投资活力进一步提升。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浙江具体如何创新优化监管执法方式?

王中毅介绍,《若干措施》对创新优化监管执法方式作出了系统部署,省司法厅将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维度同步发力,进一步擦亮涉企全周期柔性执法监管品牌,努力以高水平执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事前主动服务,做到预防在前

坚持源头预防理念,积极推进预防性重点产业合规体系建设,强化高频涉法风险的行政指导和法律服务,让企业提前知晓法律“底线”、自觉不触“红线”,推动执法从“事后处罚”向“事前指导”转变。

目前已编制《金华市快递行业合规指引》等7部合规指引,试点快递业合规的金华市婺城区,在快递量增加20%以上的情况下,投诉量下降30%以上。到今年年底,将推动出台重点产业合规指引20部以上。

●事中规范执法,做到无事不扰

重点抓好“三个一”举措:

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统筹执法监管计划和任务,完善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减少多头重复执法。

创新编制执法监管“一件事”,目前已编制餐饮油烟、渣土运输等高频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75个,下一步将继续聚焦涉企高频领域,全面梳理多部门跨领域执法监管事项,推进“一件事”综合集成监管,着力解决行业治理难点、部门监管盲点。

加快构建完善执法扰企“一系列监督模型”,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数字化水平,对“执法扰企”等问题实行实时监测、在线预警、监督纠正。

●事后宽严相济,做到审慎处罚

重点抓3项工作:

大力推广“首违不罚”,全面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细化轻微违法情形,依法制定从轻、减轻、免罚标准,推动各执法领域建立完善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

积极推进“简案快办”,推动行政处罚案件应简尽简,推行电子送达、电子缴纳,让当事人少跑腿、不跑腿。

探索实施“三书同达”,向违法企业一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对违法行为后果轻微、整改到位、合规经营的企业,帮助其及时修复信用。


浙江经视记者:浙江将采取哪些举措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张文杰介绍,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和基石,也是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某种意义上说,公平竞争和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是最大的营商环境。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从三个方面努力,支持、服务浙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加快推进公平竞争领域立法,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省政府已将《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列入规章立法计划,这是全国首个关于公平竞争审查的地方性法规。

该规章进一步细化了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和程序,进一步创新了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进一步压实了各地各部门审查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在制定相关法规中可以对照《办法》,对违反公平竞争的法规条款进行审查排除。

二、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保障民营企业透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将积极争取市场监管总局支持,深化国家公平竞争指数试点,通过公平竞争指数评价,对各地政策制定进行评估,进一步指导服务公平竞争营商环境的营造。还将率先开展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试制工作,将政府涉企优惠政策经清理后以清单化的形式公布,推动民营企业普惠、透明、公平、直观享受政策。

同时推行公平竞争审查集中审查试点,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从源头预防妨碍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出台。

三、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保障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近两年来,浙江累计实施公平审查文件26668件,修改或不予出台523件;清理存量文件58983件,修订或废止1682件,督促全省各地纠正行政性垄断问题201个,有效促进浙江民营企业更加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下一步,将更加聚焦公用事业、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保险、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持续开展全省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实施行政性垄断行为地区间交叉检查,组织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督促各地纠正排除、限制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促进商品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依法保障浙江民营企业公平竞争权益。


浙江日报记者:在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七个不准”,浙江将如何落实好?

杜旭亮介绍,在实际的招投标活动中,为进一步降低广大民营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的门槛,破除针对民营企业的“玻璃门”“隐形门”,营造更为公平规范的招投标市场环境,对招投标活动中禁止实施的七种限制或排斥民营企业参与投标的行为做了明确和细化,如招标人不准设定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不准设置明显超过项目要求的业绩要求等“七个不准”。通过推行这“七个不准”,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参与全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下一步,将在全省招投标活动中,切实落实好“七个不准”。

在全省开展招投标制度规则清理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司法厅开展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重点清理招投标领域违背“七个不准”的制度规则。

完善全省统一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行业主管部门,对照“七个不准”的要求,修订完善一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同时,明确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应当使用全省统一的示范文本来编制招标文件。

加强招标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

推进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应用,把“守信者得利、失信者难行”落到实处,保护真正承担施工建设、信用记录良好的民营建筑企业。

省发展改革委还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力度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对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肃清招投标市场的不正之风,同时,切实增加招标人的自主权利,为招标人选择优质民营企业提供更多路径。

浙江之声记者:在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方面,浙江下一步有哪些具体推进举措?

熊伟威介绍,专精特新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也是浙江企业占据未来竞争优势的必然选择。《若干措施》中专门提出构建专精特新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实行精准精细的服务。

下一步,将按照《若干措施》的要求,进一步汇聚各方力量,全力推动浙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容提质发展。主要抓好四个方面:

培育规范化

印发专项通知,进一步规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主要是突出“3个重点”,建立“3个梯度”,建好“3个库”,抓好“3件事”。

突出“3个重点”,就是未来专精特新培育工作紧紧围绕“415X”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领域等3个重点;

建立“3个梯度”,就是要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依次进行培育;

建好“3个库”,就是要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原则,分层筛选建立相应企业培育库;

抓好“3件事”,就是要按照诊断指导、评价认定、培育招引等3个方面,从不同维度做好工作。

政策集成化

按照工信部和省委省政府最新部署,认真落实《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配套若干措施,研究制定浙江《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集成各部门政策,重点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质量标准品牌建设、数字化转型、资金人才要素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全力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评育用”结合化

从以“评”为主向“评育用”结合转变,在未来的培育工作中不是简单一评了之,而是要在评定之后充分发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产业链供应链“补短板”、“填空白”的关键作用。

同时,将加大省级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产品的推荐应用,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揭榜挂帅、竞争立项等方式,参与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配套协作能力。

服务精准化

深化“小微你好”专项行动,以《浙江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和《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为契机,精心组织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解难题”“办实事”行动,持续开展“十链百场万企”对接活动,让服务有温度,政策有力度,发展有速度。


香港经济日报记者:浙江如何引导民营企业家稳预期、强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徐国龙介绍,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将把提振信心作为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力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主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着力推动构建高水平亲清政商关系

建立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民营企业家制度,制定全省“亲清直通”暖企专项行动方案,指导各地开展各类政企沟通活动,推动政企沟通协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在涉企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评估等方面充分尊重、发挥企业家作用。

目前正在起草浙江省亲清政商交往正面、负面和倡导“三张清单”,明确党政干部和民营企业家交往规则,划清底线和红线,消除不必要的顾虑、打破不必要的限制,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持续赋能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把“走进企业、走进企业家心里”的要求贯穿始终,了解掌握第一手信息资讯,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参考。

注重高能级平台载体的建设,持续发挥好世界浙商大会、中国民营经济发展论坛、长三角企业家联盟、浙江省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浙商维权服务中心等重大会议、重大活动、重大平台的牵引作用,扎实推进数字变革赋能民企新飞跃等“之江同心·八大专项行动”,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

同时,还将全力支持宁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温州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新试点工作,助推台州创建民营经济示范城市。

持续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升级版

牵头做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人文环境工作,深化“两个健康”集成改革,打造共同富裕民营经济“两个健康”标志性成果,落实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推动政企良性互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纵深推进“同心同廉”清廉民企建设行动,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合力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浙江营商环境满意度在全国工商联“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调查中已连续3年位居全国首位,浙江将优化开展“万家民企评营商环境”等系列活动,将“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最有发言权”落到实处,着力营造尊商亲商安商和创业创新创造的良好氛围。


浙报集团银柿财经记者:作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大省,浙江如何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

熊伟威介绍,数字化转型、数字化改造已经是浙江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道必答题而不是选择题。下一步,省经信厅将认真按照《若干措施》要求,聚焦产业数字化“三个全覆盖”目标任务,强化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的支持,加快推进全省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向纵深发展。具体抓好3个方面:

一、扩大县域试点

在全省县域范围内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第一批已遴选确定了24个试点县,今年计划再新增20个试点地区,分行业提炼共性应用场景,分规模打造企业样本,让广大中小企业在数字化改造过程中有样本可依,能够“有样学样”,加快复制推广。

二、加强服务供给持续发挥行业产业大脑赋能作用,完善提升全省“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全年再创建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00家左右,同时培育省级产业数字化服务商100家左右,形成一批“小、快、轻、准”系统解决方案和产品,分行业分地区组织开展数字化服务商进市县活动。

三、加大宣传引导

将分地市举办产业数字化“三个全覆盖”系列推进活动,力争实现设区市全覆盖,通过这个活动搭建成果展示、经验分享、沟通对接的交流平台,让全省中小企业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促进;与国家工信部一道,部省共同主办第五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等一批高层次活动;按年度、分区域组织开展企业数字化改造水平评价,从中找短板、查不足、促进步。

通过这些举措的实施,互促共进,激发各市县和广大企业的内生动力,同向用力抓好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