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要闻
浙江出台乡村振兴支持政策二十条

浙江出台乡村振兴支持政策二十条

信息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26 浏览量:198

确保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供给保障至关重要。日前,浙江省政府印发《乡村振兴支持政策二十条》(下称“二十条”),这是今年浙江省委一号文件发布后浙江发布的首个政策支持文件,也是浙江“8+4”经济政策体系的8个重点领域政策包之一。


“二十条”为抓好粮食生产、挖掘“三农”潜力、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政策支撑。其中,作为头等大事的粮食安全问题,主要涉及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提高菜篮子保供能力等3条政策。


今年的浙江省委一号文件强化了“谁种粮谁受益、谁多种粮谁多得”的鲜明导向,把保障种粮农民收益放在重要位置,“二十条”也从政策层面给予有力支持。比如,对投保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的农户给予保费93%的补贴;对达到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触发条件的,将按水稻亩均化肥与农药成本上涨额的30%(向上取整)给予补贴;为鼓励地方多种粮、种好粮,还将在落实国家产粮大县奖励基础上,首次对符合条件的产粮大县每个奖励500万元。


深入推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在“二十条”中着墨最多,涉及6条政策。浙江将重点落实种业“育繁推”全环节支持政策,加大财政对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投入,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重点支持丘陵山区小型智能拖拉机等产品的研发制造、推广应用等。


“二十条”还重点关注推进乡村风貌提升、加快和美乡村建设、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等问题。在乡村建设提质方面,提出开展农房改造、管线序化、村道提升“三大行动”,解决农村供水薄弱环节465处。强村富民集成改革方面,提出启动实施新一轮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加快盘活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等资源,新盘活闲置农房3万宗。


今年,浙江提出实施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智慧农业、农产品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等六个百千工程,加快农业基础设施补短提能。“二十条”也围绕实施水利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四好农村路”2.0等工程明确了相应的要求、量级目标和补贴标准。


在加强组织保障层面,浙江将建立目标、资金、绩效一体化机制,加快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落实农业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加快完善政府专项债、贷款、保险等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二十条”明确,年内浙江要完成“千项万亿”农业农村优先领域投资600亿元,建立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投资激励机制,其中特别重大项目省级激励资金最高为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