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要闻
省经信厅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省经信厅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信息来源:省经信厅 发布时间:2022-10-28 浏览量:391

10月24日下午,省经信厅召开党组(扩大)会,深入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对经信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动员部署。厅党组书记、厅长姚高员主持会议并作传达,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凝聚和激励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团结奋斗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取得了丰硕的政治成果、理论成果、战略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要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系统谋划、全面动员、立体推进,努力在全省经信系统形成“大学习、大宣传、大贯彻、大落实”的浓厚氛围,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要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见实效,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经济和信息化元素。党的二十大报告从多个层面对经济工作进行了阐述,很多直接涉及经济和信息化工作,是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经信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对标新时代新征程赋予经信系统的新使命新任务,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悟、实实在在用,逐条逐项细化分解,加快谋划配套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



会议要求,要在学用结合上下功夫见实效,以制造强省和数字经济强省建设的生动实践为全国贡献浙江力量。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最具体的行动、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在高质量发展中交出高分报表,全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力取得更多标志性成果,全力打造更多经信“金名片”。要锚定制造强省和数字经济强省“两个目标”,深耕产业升级、行业治理、企业培育“三业”重点,以工业“挑大梁”筑经济“压舱石”,奋力谱写制造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加快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和数字变革高地。一是坚定不移走制造强省之路。要强化工业作为经济“压舱石”的使命担当,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推进新型工业化,实现工业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要出台实施“以稳保调、以调促稳”专项行动方案,全力扩大制造业有效投资,持续抓好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加快培育“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大力培育制造业优质企业,积极推进节能降碳减排。二是坚定不移走数字经济强省之路。要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升级版,加快建设“五区四中心”。要全力推进数字产业“双倍增”,加快实现产业数字化“三个全覆盖”,全域推广“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新模式,超前布局算力等新基建。三是坚定不移走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之路。要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把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作为主攻方向,把山区海岛县作为重中之重,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共同富裕。要实施生态工业“攀登计划”,推进26县数字产业倍增,深化产业链山海协作,开展县域“产业促共富”结对创建试点。



会议要求,要在营造氛围上下功夫见实效,迅速兴起全省经信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一是行动要迅速,厅党组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率先垂范,机关党委要迅速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各级党组织要马上把大会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全体党员要主动开展自主学习、积极参与集体学习,共同把学习宣传贯彻推向深入。二是学习要走心,要把握学习要求,注重统筹结合,学出历史自信,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三是形式要多样,要坚持日常教育广泛学,专题培训系统学,深入基层宣讲学,联系实际思考学,群团组织创新学,全面激发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热情。四是特色要鲜明,要组织一批走访调研,解决一批诉求问题,开展一批服务活动,展现经信特色。五是氛围要浓厚,要集中展示经信领域新时代发展成就,集中宣传经信系统学习贯彻实效。


会议强调,四季度是全年冲刺和收官的关键时期。各处室(单位)要对一对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对一对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对一对省政府绩效考评30项细则,对一对“十大战场”“十重清单”“16项年度核心任务”,对一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查漏补缺、对标补短,全力抓好疫情防控、稳进提质、除险保安等工作,奋力冲刺四季度,力争实现全年红,交出年终大考的高分报表,为“两个先行”作出更大贡献。


厅总工程师、一级巡视员、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处室副处长及以上干部、在杭厅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列席会议。